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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划定的?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划定的?

 

一,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详细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商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划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夫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

     根据现行法律划定,其仍旧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

     在审讯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严对待并绝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治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称严格的限制划定的,详细体现在以下划定: 第六十三条农夫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吞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入行建设,假如不符合划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需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纵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背国家法律的强制性划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二,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划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划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批准可以延长。

     "
该期限合用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划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门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商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门无效。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最高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土地租赁权无效。

     不同地区或者特殊的土地存在着期限上的差异,可能缩短或者可以申请延长,租赁期到时间时,土地归回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的内容,大家望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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