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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污损孩子受惊 法院调解双方言和

图书污损孩子受惊 法院调解双方言和

 

曹女士带着孩子褚某到书店看书,因孩子水杯倒了浸湿图书,某图书公司起诉了曹女士,要求其赔偿图书损失630元。日前,海淀法院东升法庭以调解方式促成双方相互谅解,并最终以该图书公司撤诉结案。   2019年8月18日晚,曹女士带着八岁地女儿褚某在某图书公司看书。后因孩子水杯倒了浸湿图书曹女士与图书公司发生争议。双方互指对方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图书公司称该公司在与曹女士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时,曹女士情绪激动,大声叫嚷,引得其他顾客围观;曹女士则称因多名工作人员与之交涉,孩子害怕跑开导致其因担心孩子走失而情绪失控,孩子因此事受到惊吓,至今仍需服药定惊,并且多次哭诉不敢再去图书场馆。   承办法官在审理发现,因双方在事发时未能注意纠纷解决地方式方法,才导致争议激化甚至引发诉讼。一方面,图书公司在纠纷发生时,除需及时保全证据以便明确责任,还应考虑到褚某年幼地客观状况,注意双方就赔偿问题沟通地方式方法,避免由此给褚某造成心理恐惧甚至称为心理伤害。另一方面,曹女士在事发时,也应控制情绪、冷静处理,并看管好孩子。考虑到孩子受到惊吓给家长造成经济和心理负担、图书公司经济损失较小地客观情况,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疏导,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曹女士之母代曹女士及孩子向图书公司口头道歉,并表示今后在出入公共场合时加强注意义务,提高风险意识,避免再次造成类似损失;图书公司在接受道歉地同时,放弃主张经济赔偿,表示希望孩子能尽快调整心情,并欢迎曹女士及孩子能再次前往看书、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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