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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 --房产拆迁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 --房产拆迁

 

死刑缓期执行和缓刑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死缓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2)执行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由于所判刑种、刑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所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法定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或者不执行原判刑罚;或者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或者进行数罪并罚。而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既可能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是执行死刑。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7十2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第7十3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2分之1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节,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第7十6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十年。如果2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7十7条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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