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用度的计取方式有哪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用度的计取方式有哪些?
(1)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分划定必需缴纳或计取的用度,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 规费包括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 其规费由承包人与施工功课分包人在合同中商定计取比例和支付办法,但计取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划定的最低尺度。 (2)企业治理费和利润。 企业治理费是指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组织施工功课和经营治理所需用度,利润是指企业完成功课分包获得的盈利,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 企业治理费,利润由工程承包人与施工功课分包人在合同中商定比例和支付办法。 但计取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划定的最低尺度。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为加强安全出产及文明施工治理,保障和改善施工功课职员的功课前提和糊口环境,防止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施工功课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出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治理划定。 因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所产生的用度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4)人工费。 人工费包括施工功课职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人工费计取尺度和办法由工程承包人与施工功课分包人在合同中商定,但其经计算后得出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确当地最低人工工日单价。 (5)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存案,且不得签订“黑白合同”。 施工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承包人向负责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存案。 根据《湖南省建筑劳务治理办法》第33条的划定,劳务分包合同存案以后,建筑劳务发包人和分包人不得签订,执行阴阳合同或与已签订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内容有实质不同的其他增补合同,协议。 (6)施工总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农夫工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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